海拉尔区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海拉尔区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4年5月)
海拉尔区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淑萍同志代表理事会所作的《海拉尔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海拉尔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海拉尔区红十字会2023年审计报告》及《海拉尔区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关于更换副会长的报告》。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选举了副会长。
会议认为,《海拉尔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是一个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海拉尔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数据详实、内容全面,体现了捐赠款物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人事选举程序严谨、规范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会议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20周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和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会,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核心业务工作,着力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动海拉尔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以此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为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团结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为开创海拉尔区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